●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5日新聞稿表示,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
趨緩,規劃自112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
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教育部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1月1日起調整非本國籍人士在臺
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
●考量境外生搭機來臺,長途旅程中有感染COVID-19風險,為避免境外生新生入
境後即確診須自付醫療費用,且因尚未入學加入學生團體保險或因故無法加入團
保,造成經濟負擔,爰提醒境外生依其身分別及來臺就學期間等,應備妥相關保
險證明,說明如下:
(一) 新生:幼兒園應於錄取境外生/同意境外生入學時,告知確診COVID-19之隔離
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請幼生應於母國先行投保自入境當日起一定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投保效期以自入境當日至能銜接幼兒園提供之學生團體保險或符合加入健保資格時為最低原則,無法適用學生團體保險或加入健保者應投保自入境當日至離臺當日。
1. 幼兒園應於確認境外生入境班機及自主防疫場所等資料時,檢核幼生提供之相關保險證明。
2. 幼生向幼兒園註冊入學時,幼兒園如有學生團體保險方案,應主動告知並協助幼生投保。
(二)在園生:提醒家長確認幼生是否已加入健保並依規定繳交費用。
2023年1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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